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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总第16期] 从一款产品V1.00到V3.01看研发变更管理的重要性
发布时间:[2010-01-13] 浏览次数:223次 返回列表
今天早上打开电脑先后收到两封邮件。一封是《优特人》的编辑约稿的邮件,大意是希望能有几篇关于管理提升或ERP的文章,想想已经好久没有为《优特人》做点贡献啦!看后有点冲动想写上一篇,然后就动员了一下大脑,发现想写的挺多,却总是感觉找不到突破口。算了,想想再说!于是打开了第二封邮件,是一个失效分析的审核,进入链接打开《失效分析报告》,因为这个分析之前已经听说过,具体的问题和结论也早就知道了,所以没有过多关注细节,大致看了一下就准备点“同意”了!这时一个疑问让我停了下来:我印象中这个产品已经生产了很长时间了,为什么才发现有这个问题?带着这个疑问,我重新找到《失效分析报告》产品信息栏看一下究竟出问题的是哪个版本,几经确认是V3.00。V3.00?让我有些惊讶啊!索性打开UTRDS看一下历史版本吧!输入型号一查询,相关PCB还真有若干版本(V1.00、V1.01、V1.02、V1.03、V1.04、V2.00、V2.01、V3.00、V3.01),仔细数了一下近10个版本。
V1.00到V3.00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?是设计的改变带来了新的问题,还是最初设计时就已经存在这个问题?设计的变更就这样每天都在悄无声息的在我们身边进行着,而谁来为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埋单?
首先,工作习惯让我先去查看一下这个产品的相关评审记录,到UTRDS上找、在我电脑记录中找,最后确认相关评审只有一次,就是07年9月份的一次V1.00版原理图的评审,打开评审时的原理图,找《失效分析报告》中所提及的电路,找了几遍,奇怪啊!没有!只好找来V3.00的原理图对照着找,这时才发现V3.00中有这部分电路,而V1.00中确实没有。
后来知道,是产品需求变化,增加了一个报警功能,为此才增加了这部分电路。而这次出问题的也正是这部分电路。再仔细的对照了一下两张图纸,看一下还有没有其它的变化,结果又找到了一颗在V1.00中不存在的新的IC(认证日期09年7月);还有一个继电器的型号也做了调整;电源部分电路做了较大的改动……。如果不是单板的型号是一样的,乍看上去可能会认为这不是同一型号的产品吧!评审时的样子已经全然无存啦!看到的完全是另外的一套图纸、另外的一种设计。不禁在想:评审通过后产品已经是“面目全非”“大相径庭”啦!
评审难道就是拿个通行证吗?过了关(评审点)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啦!?如果把评审比喻为“驾考”,评审通过就是拿到了“驾驶证”啦!拿到驾驶证就可以在路上横冲直撞、为所欲为吗?当然不是,因为还有交通法规、交通警察啊!所以没人敢乱来。而我们的“交通法规、交通警察”对这样的变更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吗?
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IPD对变更管理的说明,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变更主要分为两种:一种是来自外部的变更要求,如:用户需求的改变、为了适应新的客户或应用范围等;另一种是开发过程内部的变更需求,如:设计缺陷的纠正、技术方案的升级、产品的优化等。IPD中有专门的《需求变更程序》,其中明确指出“项目经理参与需求分析,组织人员实施变更,制定开发计划,管理需求变更实施过程”、“涉及有关硬件和结构的变更开发,请同时参考《硬件开发程序》和《结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》”,按照《硬件开发程序》首先要进行的就是“变更评审”,与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评审同等重要,并且明确指出如果是“方案级的变更”将以新项目或增项的方式重新开发。
先不去探讨究竟这样的项目走没走变更管理,但在这样大规模对原始设计进行改动的“硬件设计变更”过程中没有进行正式的“变更评审”是肯定的,没有“变更评审”就无法保证设计会符合所有的设计规范、设计准则(CHECKLIST),实际上面所举的案例刚好是对已有CHECKLIST不符合造成的设计缺陷。看到了吧!在变更过程中没有“变更评审”就很有可能把问题、缺陷、风险“变更”到产品中去。而这种不受控制的变更在公司是仅此一例,还是比比皆是?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一个小算盘吧!
不受控制的设计变更就这样每天都悄无声息的在我们身边进行着,每个人都已经习以为常,而最终产品的可靠性达不到设计需求,返修率因此大幅度提高,甚至出现整批产品的现场更换等等,这些损失由谁来埋单?
公司是宽容的,所以公司的制度或机制可以回答这个问题:由公司埋单。研发是允许犯错误的,公司的宽容看上去无可厚非,但如果研发是在跳跃流程,是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犯着那些本可通过流程执行、细节的约束就可以避免的错误,而公司还在宽容,那就成了“纵容”!公司为此付出的成本既不会积累成功的经验,也无助于警醒他人,更糟糕的是大家争相效仿,屡试不爽,谁还把“流程”当回事!执行力(其实是执行意识)就在这样的“纵容”机制中一点点的消磨殆尽。
个人认为公司的变更管理不能有效实施、变更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主要原因在于:
1.   我们的项目大部分阶段不明确。而在IPD中只有在维护阶段(C4)才提到了“变更管理”、“变更开发”,我们公司却是大部分项目整个生命周期都还没进到C4,一直在C2、C3这两个阶段徘徊(试样甚至初样在销售),变更也多在这两个阶段频繁的进行,而开发过程的几个评审点早已经过去了,没有哪个项目会再重走评审点。
2.   开发阶段的变更太多。意味着我们项目开发前期的需求分析还是不够细,市场部门反馈的用户需求信息还是不够全面和准确,产品的定位还是不够明确。造成总体方案、概要设计方案在开发阶段就要进行频繁的改动,而评审点评审的只是最初的设计方案。
3.   项目变更太随意。用户的一个电话、领导的一个建议、出差回来的一点体会等等,都可能会马上去着手更改设计,变更在无序和没有控制的状态下进行,难免改出很多问题,甚至重复着曾经犯过的错误。
4.   公司奖罚、考核的机制在牵引大家不顾一切的往前冲(赶快出产品啊!),机制决定了人的行为,行为有错吗?谁能回答这个问题?
所以研发的变更管理不但要抓,而且要好好的抓,还要保证产品整个生命周期都在有效的控制中进行,才能保证产品整个生命周期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的需求,为公司创造最终、最大的财务成功。
这些问题其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很久了!可是很难解决或真的没有下功夫去解决吧!改善的路漫漫而修远,且充满坎坷啊!但已经知道了问题所在,相信那句话“每天进步一点点”,终有一天我们会有所改善。也希望能借这次“管理提升整体咨询项目”的推进,对这种种问题给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,但最终的推进还是要依靠我们自己。
最后想说的是:从V1.0到V3.0我们不要走的太快、太急、太随意!为什么我们总是有时间反复的解决、处理问题,却没有时间一次把事情做好?
 
在此要特别声明一点:本文只是为了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变更管理的重要性,不针对所选事例及相关人员,类似事例在公司里面还有很多,这里只是偶遇此案,围绕其做一下文章。同是也要感谢负责产品设计的同事对改版过程的介绍及提供的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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